本文源自:金融界

史上首次!华龙证券保代因蓝山科技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赔偿

近日,证券行业迎来了一则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判决,该案不仅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整个证券投行业务敲响了警钟。据权威消息透露,北京金融法院就一起投资机构起诉蓝山科技及其保荐机构华龙证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中保荐代表人首次因虚假陈述行为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案的核心在于蓝山科技在申请精选层挂牌过程中,其申报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遭受交易损失。法院认定,华龙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及其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简称“保代”),需对投资者损失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个明确保代需向投资者直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案例,无疑为证券行业的合规执业树立了新的标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保代在此次判决中被赋予了连带责任,但鉴于案件具体情况,即原告投资机构的股票交易损失并未直接归因于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的虚假陈述,因此法院判定保荐机构及其保代无需对原告进行实际赔偿。然而,这一判决的深远意义在于,它明确了未来若发生类似情况,且投资者能证明其损失与保荐项目虚假陈述有直接因果关系时,相关保代将面临实质性的赔偿责任。

此案例的曝光,对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保荐代表人群体产生了强烈的警示作用。它提醒所有从业者,执业质量不仅关乎个人职业声誉和行政处罚,更可能直接导致巨额的民事赔偿风险。这要求保荐代表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同时,该案也彰显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持续加大,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应由所在中介机构承担。这一判定为中介机构内部责任划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促进中介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综上所述,华龙证券保代受罚案例不仅是对个别违规行为的惩治,更是对整个证券投行业务的一次深刻警示。它要求所有从业者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守合规底线,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资本市场环境。

公开资料显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8日,是由甘肃省人民政府组织筹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综合类全牌照证券经营机构,注册资本63.35亿元。华龙证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2016年年底,公司圆满完成了新三板增资扩股工作,募集资金96.22亿元。公司董事长祁建邦,总经理苏金奎。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深交所联合甘肃证监局,对华龙证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适当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和投资者教育相关工作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在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方面,存在重点监控证券、重点分支机构管理、向我所报告等制度流程不够完善细化,未及时评估、优化监测监控系统及指标阈值,未严格按照我所要求履行重点监控证券相关管理职责,关注类客户的涵盖范围不全,尚未建立股票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机制,个别报警处理和监管函件传达不及时,分支机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考核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适当性管理方面,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风险揭示书不完备等问题。

深交所于2024年2月5日对华龙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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