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是指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证券发行或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致使证券市场投资人遭受损失,侵犯投资人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民事侵权责任纠纷。

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除具有流动性的特征外,还具有风险性、波动性的特征。证券市场的外部客观因素、上市公司内部的非系统性风险均会对股票走势形成一定的影响。板块指数的整体性下跌趋势、投资者预期落空、信心受挫。上述因素与虚假陈述的行为产生叠加效应,会加剧股价的下跌。因此判断虚假陈述与损害赔偿请求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成为判断此类纠纷的核心焦点。

一般具备以下情形,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成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

(二)投资人交易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三)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实施了相应的交易行为,即在诱多型虚假陈述中买入了相关证券,或者在诱空型虚假陈述中卖出了相关证券。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

(一)投资人的交易行为发生在虚假陈述实施前,或者是在揭露或更正之后;

(二)投资人在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虚假陈述,或者虚假陈述已经被证券市场广泛知悉;

(三)投资人的交易行为是受到虚假陈述实施后发生的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其他重大事件的影响;

(四)投资人的交易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的。

本文起到一个基本的指引功能,供有这方面法律需求的朋友参考使用,不建议非法律从业人员通过此文或其他类似普法类的文章自行处理有关法律诉讼。诉讼中的法律风险和胜诉把握来源于事实、证据、实体法律、法规规章、举证质证的证据规则、财产保全等程序规定以及诉讼技能等多个维度的因素,非经长期专业法律训练的人员通过集中的法律知识填鸭来处理诉讼,风险极大,请务必谨慎对待。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要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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