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90万元至万元,同比下降87.09%-91.06%;扣非净利润预计18万元-25万元,同比下降95.69%-96.9%;基本每股收益0.0017元/股-0.0024元/股。以7月9日收盘价计算,思美传媒目前市盈率(TTM)约为-13.51倍至-13.55倍,市净率(LF)约1.36倍,市销率(TTM)约0.34倍。
而在6月24日晚间,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首创投资”)的通知,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于2024年6月2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立案。曾代表股票起诉100余家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等。
思美传媒立案调查事件始末
6月24日晚,思美传媒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于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立案。
上述公告未提及此次被立案的具体原因,但值得关注的是,思美传媒在去年12月21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媒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共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他6份协议。鉴于此,浙江证监局对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四川旅投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上述事项涉嫌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于2023年12月25日向思美传媒下发关注函表示,将对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法律分析
根据已代表上百支股票股民诉讼案件方可参加报名索赔。初步暂定有两类投资者符合诉讼条件:(1)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于2019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号“”开通在线报名方式,。
代表的方
思美传媒近年来的经营状况也值得深思。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尽管实现了营收55.59亿元,同比增长32.80%,但净利润亏损1.34亿元,连续两年亏损,毛利率更是创下公司2014年上市以来新低。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急需内部治理的加强和外部环境的支持。控股股东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规,提供透明、公正的市场信息,积极寻求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的方案。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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