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ST中迪(000609.SZ)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由于公司涉及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未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等事项,*ST中迪及两位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针对*ST中迪,维权征集正在进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报名方式见文末。

警示函显示,*ST中迪《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营业收入与经审计营业收入差异较大。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归母净利润为负,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前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吴珺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郭四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注意到,今年1月,*ST中迪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1.11亿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对此,*ST中迪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交付房屋数量较上年减少,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中,由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两江·中迪广场”项目未复工复产;由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迪·绥定府”项目因户型调整,在报告期内除部分现房销售外,未实现新的房产交付;由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迪·花熙樾”项目2号楼于本报告期内实现完工交房确认收入。受以上因素影响,导致报告期实现的收入较上年度下降。

今年4月26日,*ST中迪发布2023年年报,其中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64.84万元,同比下降86.52%。值得注意的是,因*ST中迪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以及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中迪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4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今年5月,针对公司预计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等,深交所向*ST中迪下发年报问询函。*ST中迪在回复中表示,公司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包括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迪·花熙樾”项目2号楼(已完工验收)视同交付方式确认的房产收入4804.88万元。业绩预告确认公司全年收入为1.08亿元至1.11亿元时,公司是基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出的最合理预计。而*ST中迪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收入5764.84万元则未包括“中迪·花熙樾”项目2号楼视同交付确认的收入4804.88万元。

同时,针对深交所关于“公司发现预计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的时点,以及公司未及时更正业绩预告的原因”问询,ST中迪解释称,2024年4月19日,在2023年度检查工作中,发现该项目2号楼未严格按照房产销售合同约定的程序发送交房通知。之后,公司和会计师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并就相关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会计处理进行了多轮讨论和研判,直至2024年4月24日,秉承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迪·花熙樾”项目2号楼视同交付房产收入进行了调整,不确认为2023年度销售收入。公司确定预计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已经是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夕,因此未能及时更正业绩预告。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ST中迪(000609.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

所需材料:

材料包括对账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

投资者可在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预计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ST中迪收警示函,维权征集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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