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金融法院3月29日消息,近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普通代表人诉讼群体性案件诉讼时效届满,除参加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外,另有1717名投资者获赔损失金额约2.06亿元,使涉飞乐音响案投资者获赔总金额达3.29亿元,2000余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据此计算,本案涉及投资者共2032人,人均获赔16.19万元。

虚报营业额被发现

亏损股民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要追溯到2017年。

2017年7月和10月间,飞乐音响曾连续两个季度发布业绩预增公告,称业绩将有大幅增长。据其2017年10月11日发布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9月业绩预增公告 》显示,因2017年1-9月公司承接的智慧城市业务及照明工程业务增长,带来公司销售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等原因,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60%左右。

此消息发布后,立即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公开资料显示,自2017年10月起,飞乐音响股票价格便持续上涨,最高峰时每股价格达12.15元。但好景不长,仅6个月后,飞乐音响便以会计差错为由,打破了投资者的美梦。

2018年4月28日,飞乐音响发布公告称,经自查发现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存在会计差错。其中,2017年三季报累计调整减少1-9月营业收入17.4亿元,累计调整减少1-9月利润总额3.2亿元。随着这份更正声明的发布,飞乐音响的股价开始持续下跌。

这份“会计差错”的公告引起了证监部门注意。

2019年10月24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中指出,因飞乐音响“智慧沿河”“智慧台江”两个项目确认收入不合规,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51亿元;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公告显示,在飞乐音响退出项目建设之前,公司就已经在2017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对上述两个项目确认收入。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市公司飞乐音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限公司上述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重大投资损失,要求被告赔偿。

图片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上述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重大投资损失,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并发布权利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丁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飞乐音响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经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飞乐音响在发布的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15名原告均于涉案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应当推定其交易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国内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全面实践,标志着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上海金融法院进行了诸多探索性尝试,如自主开发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等,极大提高了群体性诉讼案件的审理效能,拟定《权利登记公告》《权利义务告知书》《代表人推选通知》等系列文本,其中在判决主文中首次明确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后续诉讼可据此裁定适用。该案为推广代表人诉讼制度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对于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上游新闻、上海金融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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