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300266)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及关联方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43.10%股权。为补充流动资金,兴源环保拟向兴奉国新申请借款2.00 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起始日以公司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准,借款利率为5.50%/年。

兴源环境(300266)在2024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经查明,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和2017年在两个PPP项目中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导致公司从2016年至2022年的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兴源环境(300266)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4月25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兴源环境(300266)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兴源环境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兴源环境(300266)虚假陈述被处罚,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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