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ST鹏博士(600804)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ST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2023年7月18日,ST鹏博士(600804)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7月1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5号)。
2023年9月1日,ST鹏博士(600804)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通知,杨学平先生于8月31日已签收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4号)。告知书内容如下:“因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你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8月28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2024年3月28,ST鹏博士(600804)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三、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初步认为:
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鹏博士(600804)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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