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2年6月23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步森(维权)或步森股份;证券代码:002569)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步森股份、王雅珠、肖夏、刘婷婷、张优:步森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步森股份于2022年 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万元至2,700万元。2022年4月29日,步森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4,806,312.31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步森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浙江证监局给予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在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且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网上公开立场。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