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罚单共计张,占全年总罚单274张的48.54%。其中,分支机构罚单45张,占年度机构总罚单105张的42.86%;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罚单88张,占年度人员总罚单169张的52.97%。从处罚主体看,张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罚单主要为证监会和30家地方证监局,其中广东局罚单数量最多共15张,重庆局14张,上海局10张,其他各局的罚单均为个位数。承接上文,本文继续汇总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处罚情况。分支机构人员处罚情况概览88张人员罚单中,行政处罚22张,市场禁入措施3张,行政监管措施60张,自律措施3张。其中,在60张行政监管措施中,出具警示函50张,认定为不适当人选5张,监管谈话4张,责令改正1张。 88张人员罚单的处罚主体包括证监会、22家地方局及中证协。广东局最多为14张,其次为重庆局11张。 分支机构人员处罚事由汇总根据监管处罚披露的信息,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事由主要集中在“违法炒股/代客炒股”“ 管理责任”“违规展业和提供服务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一、违法炒股/代客炒股因违法炒股/代客炒股开出的罚单共计27张,涉及28人次,包括21张行政处罚、2张市场禁入、4张监行政监管措施。二、管理责任年内共有8名分支机构负责人,因所在分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和问题,被监管部门追究管理责任。

认定的违规事由:

1.分公司存在未向我局报备反洗钱制度和组织架构等情形,你们作为分公司现任负责人和时任负责人,对分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存在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3.营业部员工向投资者传递非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营业部员工合规意识薄弱,内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你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合规运营应当承担责任。

4.营业部员工存在操作客户股票账户,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向客户明确推荐股票未提示风险并承诺收益行为;营业部员工合规意识薄弱,内部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员工执业行为监测处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未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你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合规运营应当承担责任。

5.分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财务专用章部分用印记录未登记,办公室印章部分用印记录仅由经办人签字,无批准人签字;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客户未签字、日期签署不准确,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未签署日期;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录像保存不完整;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你作为时任分公司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6.营业部变更负责人,该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你作为营业部总经理,对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

7.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长期充当资金及账户掮客从事场外配资、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等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不到位。同时,营业部明知从业人员违规问题和违法线索,未及时向我局报告。你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8.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在银行渠道引流开户活动中将开户奖励简单与开户数、客户资产值等挂钩,未将员工展业行为的合规性、客户投诉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投资顾问服务时,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的依据不够充分合理;未对客户交易区进行视频监控,未能保存交易时段客户交易区的监控录像资料。你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

三、违规展业和提供服务违规提供客户服务方面,主要包括:飞单、操作账户、无证荐股、违规承诺、分享收益、委托他人揽客、违规中介与便利服务等。

认定的违规事由:

1.向客户推荐销售非所在证券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2.违规推荐非所在证券公司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并作出保本保收益承诺的行为。

3.向投资者传递非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4.从业期间,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替客户操作证券配售申购及债券逆回购。

6.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推荐股票的行为。

7.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

8.为他人融资、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的行为。

9.利用职务便利以见证人员的身份参与部分客户的融资过程的违规行为。

10.未落实证监会关于账户实名制的监管要求,违规介绍他人开展委托理财,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作出相关承诺。

11.在从事客户招揽和服务过程中,未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

12.存在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13.与客户共同出资购买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约定收益与风险共同承担。

14.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

15.在销售“某新三板投资基金”业务中分,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私自组织投资者汇集资金至指定客户名下购买该基金,未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要求。

16.向开通可转债权限的客户提供知识测评答案。

17.在协助客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时,存在诱导客户答题以符合融资融券开户要求的问题。

18.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成交金额共计115.81亿元,合计亏损,未从中收取收益分成。

四、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方面,主要包括:在外违规兼职/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输入等。

认定的违规事由:

1.存在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2.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3.在2018年至2019年任职期间,存在向利益关系人提供财物的情形。

4.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内从事拍卖平台宣传活动。

5.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作以“贝盈网(贝赢网)”为平台,招揽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融资需求的客户,开展股票融资业务。

6.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期间,担任重庆某实业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某控股集团外部董事、担任重庆某酒店经理。

7.作为证券经纪人,同时入职深圳某基金销售公司担任高级理财经理,从事与所在营业部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主要包括:未落实公司要求、违法开展投资咨询服务、隐瞒重要事实以及考试舞弊等。

认定的违规事由:

1.未按所在证券公司要求向营

2.存在虚假陈述和有意隐瞒重要事实的违法行为。

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纪情形。

3月入职后申请从业人员登记时隐瞒前述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捏造2018年3月至2021年1月间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历。

5.违法开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和付费服务。年9月,在担任“中金在线”网站“天信VIP圈子”中“精准出击”圈子的圈主,并通过发帖等向圈子成员提供包括具体股票预测、行业研究分析等在内的付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获利共计22,757元。担任“精准出击”圈主期间,其发布的证券投资咨询相关帖子未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和先后任职的3家公司名称,也未对有关投资风险作提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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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事由汇总(下)—人员违规篇 | 法规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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