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数据偏离实际情况,虚增营业收入、经营利润,实施了诱多型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在期间买入普利制药公司股票并遭受损失,应当按照《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民凡是要2022-04-26到2024-04-16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4-17收盘时仍然持有的股民,均可以进行索赔。后期已经卖出的也不影响索赔。
普利制药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300630,属于医药研发行业。
2024年4月16日收盘后,普利制药公司披露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该公告披露了普利制药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7月5日,被告普利制药公司发布《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表多确认营业收入210126646.26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3.93%,多确认利润总额124231037.30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26.57%;2022年度财务报表多确认营业收入187211535.72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36%,多确认利润总额150462342.52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4.28%,财务信息严重背离实际背离实际情况。
普利制药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中的营业收入与2022年4月13日收盘后发布《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中营业总收入一致,因此其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实施日为2024年4月13日;披露日为2024年4月16日。该违规行为披露后,普利制药股票从2024年4月16日收盘的16.01元/股开始下跌。
对于该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普利制药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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