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证券代码002602)于2024年4月2日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处8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佶、王苗分别处200万元罚款,亦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2023年7月24日立案。
【索赔事实依据】世纪华通涉嫌违法事实如下:1、2018年至2022年间的年报商誉记录存在不实之处。首先,2018年商誉减值测试未按既定规程执行,致使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少了6236.30万元。其次,2019年至2022年的商誉原值披露均存在误差。再者,2019年至2022年的年报中,报告分部的披露与会计准则要求不符。最后
【索赔法律依据】湖北金楚主任宋军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及对应损失部分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分析】宋军露具体情况,初步判断,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世纪华通,且在2023年7月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权起诉索赔。
【索赔证据材料】投资准备的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索赔诉讼进展】已帮助多批世纪华
队的法律观点,供投资者诉讼维权参考,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