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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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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24年4月8日晚,大参林公告收到交易所的监管警示处罚和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述处罚的起因就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注册制实施以来,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和证监局的行政监管形成双重监管架构规范着上市公司的信披行为。所以上市公司一旦涉及信披违规行为,基本都会收到基于同样违规事实的交易所纪律处分和证监局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凡是2023年8月21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诉讼进展

索赔征集。

违规依据

2024-03-02-大参林-603233.SH-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委托资料准备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016号银统北楼407室

邮编:200050

单位:

159573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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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603233)索赔: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刑拘,交易所证监局分别下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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