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法事实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 ,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经其自查,发现部分子公司违反了《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仅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报告,东旭光电未能履行相关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月22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起诉索赔不再以证监会行政处罚为前提,但是诉讼时效起算点改为从上市公司违法违

北京盈科(合肥暂定

2018年6月1日之后买入并至2019年11月18日买入,并在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涉嫌违法事实、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东旭光电(000413)投资者索赔预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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