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6年10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粤传媒(002)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3年7月6日,粤传媒(002)收到《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六)》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案件共计258件累计涉案金额 1921.48万元(因投资者有变更诉讼请求,请求金额存在变化)。其中撤诉案件10件,涉案金额为146.94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件,涉案金额1689.08万元;二审已判决案件1件,涉案金额1.05万元。

粤传媒(00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已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全额支持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判决投资者胜诉

根据该判决书显示,粤传媒作为上市公司,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披露的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其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现我所正在征集粤传媒(002)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6年10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粤传媒(002)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每日互动、摩登大道、雅本化学、粤传媒、同洲电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最新消息 – 粤传媒(002)股民索赔案件新增部分一审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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