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亚联发展)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亚联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返现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3,714,256.57元、虚增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

二、开店宝资金调节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7,111,150.00元、应付账款7,111,150.00元;

三、开店宝子公司错误清理三年以上不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应付账款8,278,844.67元、营业成本8,278,844.67元;

四、开店宝银联清算款差异调整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178,768.52元、营业成本3,369,494.63元、应交税费190,726.11元;

五、开店宝手续费返还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3,619,560.65元、营业成本35,636,734.29元、应交税费2,017,173.64元;

六、开店宝未根据结算单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999,201.36元、应付账款1,999,201.36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决定对亚联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002316,并且在2022年8月31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考虑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公开资料显示,亚联发展主营业务是金融科技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及金融科技业务;专网通信业务板块主要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


亚联发展002316涉嫌违披拟被罚,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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