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25日讯 因“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等,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史丹利或公司)日前遭到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处罚。
记者在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日前公示的〔沭〕应急罚〔2021〕LS006号处罚书中看到,史丹利存在问题为“发现该公司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氨化车间二层造粒机东侧管式反应器西侧机尾处设置氨气泄漏检测报警器覆盖半径不符合要求,设置数量不足及氨站空气呼吸器报警未及时修复);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2019年1月滚筒4车间中毒事故处置演练方案与4月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演练方案现场两张照片一致)。”
据了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不得提供虚假情况)的规定。对此,临沂市临沭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对史丹利处以1.2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资料显示,史丹利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高文班,2011年6月10 日登陆资本市场。公司主要经营包括盐酸(副产品)生产销售,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料、各种作物专用肥及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化肥原材料的销售等。
▍来源:安全茂、班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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