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作出终止万香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万香科技成为今年以来第16家IPO被否的企业。

公告显示,万香科技被否的原因与实控人、高管等人的违法违规事项有关。

一是2005年至2019年,万香科技实际控制人、时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9项行贿事项;

二是香港公司万香国际在红筹架构拆除期间,实控人李某南等15名自然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外汇投资登记被行政处罚,同时,李某南等15名自然人未缴纳在万香国际私有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三是2017年至2021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气体污染物排放超标、海关申报违规、消防违规等被行政处罚11次。

在与监管的问询回复中,万香科技披露了董监高与核心技术人员涉嫌行贿的9起案件,其中仅实控人李某南就涉及到6起案件,比例极高:

1、在江苏汇丰房产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为推进土地拆迁工作,于2011年上半年,李春南向时任淮安市清河区区长的王海平,行贿10万元。

2、2012年至2014年间,为市商务局从万香集团购买汇丰中央广场办公楼、预付购房款、委托银行贷款和拨付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等事宜,向时任淮安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孙健,先后5次贿赂共计48.91万元、购物卡4000元。

3、2005年春节前至2013年中秋节前,为汇丰中央广场规划手续及时获得审批,李春南向时任淮安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处长、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刘新华行贿,先后19次送了现金及购物卡,合计价值13.60万。

4、2008年春节至2013年春节,被告人张汝华利用担任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李春南所送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75万元,索取李春南公司开发的房产优惠人民币7.60万余元。

5、为了在开发汇丰广场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批和调整中谋取利益,李春南多次为时任淮安市规划局局长的曹华富的孩子安排工作。2009年,安排其在美分公司工作。2009年9月,其回国后,先后安排其在控股的4家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挂名领取薪资,共计54.07万元、美元7.80万元。

6、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为万邦香料工业、江苏宏邦化工在排污督查、燃煤蒸汽锅炉建设和查处方面谋取利益,李春南为时任任淮安市环保局开发处处长王桂先的女儿安排在公司工作,挂名获取薪资(含工资、“一金五险”)共计19.5万元。

并且,在2009年春节至2011年8月,经李春南授意,江苏宏邦化工总经理陈某、上海万香日化臧某分别送给王桂先购物卡共20000元,美金2000元。2013年10月,向其女儿送出美金2000元。

上述的上海万香日化的董事长臧某和江苏宏邦化工的总经理陈某同时也是万香科技的董事、副总裁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此次公布的9其受贿案件中,受贿人均已被判决,其中6起由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李某南亲自操作的行贿案件,涉及也几乎全是当地环保、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干部。

另外,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万香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气体污染物排放超标、海关申报违规、消防违规等被行政处罚11次。在2018年7月,淮安市淮阴区环境保护局对万香科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万香科技因生产过程中恶臭污染物厂界臭气浓度超过标准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被处以罚款20万元并立即改正。在此背后,万香科技造成的真实污染情况有多严重,已经可以想象。

序号

事件

结果

1

2013元,李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

2021年4月,金照明撤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于12月转战深交所主板。2021年12月15日,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提交了招股说明书。

2

刑事裁定书显示,十余年前,同名“孙淏添”的自然人在海南行贿当地税务局官员,以获得税控装置机等项目的承领资格,这些业务,与中润四方经营范围有重合。此外,多项信息显示,在海南行贿的“孙淏添”与微众信科实控人孙淏添存在某种关联。

2021年2月1日,上交所公告,微众信科因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或者涉嫌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

2021年2月1日,上交所公告,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一)的规定,上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3

2021年末,自媒体消息称有知情人表示拟向港交所发出举报信,举报港交所拟了的。”针对此事,阿诺医药回应道:网传信息全无事实依据,其将保留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1年7月20日阿诺医药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2022年1月招股书失效。

4

2015年初,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安徽省农委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有期徒刑12年。2011年上半年,因知道束从轩欲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金树芳便以处理发票为由向束从轩索要并收受其所送的4万元。而在其后三年里,为得到金树芳的关照,老乡鸡曾三次给金树芳送钱,分别在2011年春节前、2012年春节前和2013年春节前,共计人民币3万元。

在2022年5月的老乡鸡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该行贿事件。

目前尚未成功上市。

5

2013年9月,曾在甘李药业任职的吴德江举报甘李药业人业绩突飞猛进是靠商业贿赂,并称甘李药业2008年至今总的行贿额可能高达8亿元,其中仅2012年就接近3亿。认为甘李正是为了谋求上市,才对业绩有苛刻的要求,不惜以商业贿赂的形式换取销售额。2014年1月,甘李药业“商业贿赂丑闻”再度发酵,7名药代被批捕,其中包括省级销售经理、区域经理和医院代表,该案已经被列为湖北省重大经济案件之一进行处理,湖北省公安厅、卫计委已经要求湖北所有收受贿赂的医生退缴赃款,收到的赃款总额高达数百万元。

2014年7月,甘李药业被证监会终止审查。

6

在公司刚成立的那两年里,孙秋新与英国籍自然人Alan David Pow、香港SunCure公司均为代持的关系,不过却被认定为外资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在江苏省高院披露的“顾伟刚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时任江苏常青树总经理孙某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为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两次向时任镇江市机械电子冶金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行贿,行贿总金额高达11万元。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年底递交上交所主板IPO申报稿。

目前尚未成功上市。

7

孙小波受贿案引起社会关注,其担任发审委委员期间,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保荐机构人员送的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8.14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孙小波案涉及的企业多达45家,其中包括东方网力。

2012年6月,拟上市企业东方网力为了IPO申请能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在公司上会前一天,该公司董事长刘某、董事会秘书潘某在北京市北四环望京桥附近的九朝会饭店请托孙小波在评审该公司时给予关照,潘某送给孙小波4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38元)。

2014年-2017年,东方网力大举并购,引发资金链断裂,此后连续4年业绩大幅下滑。

年11月30日,东方网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案件的虚假陈述纠纷已经在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6月29日晚,东方网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8

2016年11月16日腾信股份收到河南省汤阴县检察院起诉书,起诉书称:2011 年 3 月,被告单位腾信股份提交了申请上市的申报材料,腾信股份实际控制人、被告人徐炜请托奚嘉诚(另案处理)利用其父亲奚晓明(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另案处理)的职务影响,为公司上市提供帮助,承诺送给奚嘉诚腾信公司 48 万股干股。2011 年 6 月,奚晓明在明知奚嘉诚收受腾信公司干股的情况下,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腾信公司上市提供帮助。2015 年 5 月,被告徐炜送给奚嘉诚人民币 3900 万元。

2017年底腾信股份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实控人徐炜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上市公司腾信股份原董事长高鹏因就徐炜涉嫌刑事犯罪一事进行内幕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腾信股份旗下企业相关负责人陈涛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21年12月21日,北京证监局对腾信股份及相关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9

行贿人民币200万元,行贿款来源于伊品生物。

2015年闫晓平在自治区纪委调查夏某期间,主动到自治区纪委如实供述了其代表被告单位给夏某行贿的事实。

公司2017年1月23日获得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意函,简称伊品生物。但伊品生物没有选择立马挂牌,2017年2月28日又公告接受九州证券的上市辅导,宣布冲刺A股。2019年3月18日,九州证券终止上市辅导的报告。

10

于汪某的涉黑和受贿事实认定中,祖名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蔡某的名字赫然在列。法院认为,被告人汪银海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在原判认定的受贿部分中内容显示,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汪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获取有关补助资金、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蔡某所送香烟提货券,共计价值人民币10.8万元。

正式启动招股程序。

11

舒宝安任汉中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期间,分四次收受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贿赂25000元。

2022年6月汉王药业主板IPO获上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

12

2007年,杨志茂通过时任东莞市市委书记刘志庚“牵线搭桥”,开始入股东莞证券,并最终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2017年5月31日,法院认定时任东莞市市委书记刘志庚受贿9800余万元,判处其无期徒刑,刘志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杨志茂被追究单位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东莞证券原本在2016年IPO的计划,直接受到行贿案牵连而被中止。

直至证监会2021年2月7日恢复对东莞证券IPO申请的审查,最终于2022年2月获得通过。

13

2019年末,勤上股份公告披露实控人李旭亮近日收到肇庆市中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勤上集团、李旭亮犯单位行贿罪,勤上集团被判处罚金300万元,李旭亮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李旭亮曾多次请求时任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的李兴华多重视和支持他公司的产业经营发展,为此贿送李兴华东莞勤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勤上股份前称)35万股原始股,广东晶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湛节能)33.33%的干股及现金70万元。此外,李旭亮还曾向时任东莞科技局局长叶某、时任东莞市副市长梁某行贿。

截至2022年一季末,勤上股份累计未弥补亏损高达23.56亿元。

14

菲菱科思目前第二大股东为陈曦,父亲是上市公司长盈精密的实控人陈奇星。陈奇星同时也是菲菱科思的创始人之一,曾一度拥有菲菱科思一半的股份。

年6月,长盈精密董事长陈奇星安排财务总监高国亮负责公司上市一事。高国亮通过一个朋友帮忙联系韩建旻后,将2万美元送给韩建旻并让其帮忙。

东高国亮于公司上会前的一天,在北京金融街附近的一家茶馆送给孙小波10万元,请托其在评审中予以关照。

不过关于现第二大股东的父亲、也是创始人之一的陈奇星涉及IPO行贿的行为,菲菱科思在申报稿中只字未提。

于1月,菲菱科思首发申请获通过。

15

控股股东频繁质押,高管离职。2022年7月,关彦斌减持1168万股,套现1.66亿。

16

实控人陈跃曾两次因行贿入狱。

2002年9月,彼时作为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掌舵人的陈跃,为了促进北亚集团能及时支付购车款并与北亚集团继续保持良好的业务联系,向北亚集团刘贵亭行贿50万元,2006年6月,刘贵亭受贿案发,陈跃也因涉嫌行贿罪被羁押。2007年7月,经审理陈跃被判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后于2007年12月刑满释放。

“帮助”故伎重演,向铁道部客车处原处长刘作琪行贿好处费20万元以及价值2.45万元的奥运鸟巢金属摆件1个,此外,为达上述目的,陈跃于2009年期间还欲行贿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100万元,但未被对方接受。

2011年初,张曙光与刘作琪的涉嫌受贿案相继案发,同年7月21日,陈跃再次被羁押批捕,而此时,距离上次羁押批捕还不到5年时间。2012年9月3日,陈跃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于2012年9月20日刑满释放。

7月7日,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首发申请获审核通过,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中国资本市场在近十年中快速发展,证券市场的条款规定也迭代更新,注册制的推出更是在强调上市公司自身运作的自律性,但这些都对过往的上市公司提出了挑战。从案例中可以看到,上市公司无视市场风险、财务造假大量存在于10年至20年间,正逢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中携带而生的同样有资本泡沫,而强调自律性管理将有效出清泡沫,而不想被出清,则意味着企业需要学习政策学习监管,但显然,这一要求并不被所有上市公司所理解。

正如同我们此前在《2022上市公司实控人犯罪报告》中所述,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数量虽然连年下降,但其越发集中于证券领域,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另外则是贪污贿赂犯罪,仍然为上市公司实控人的主要犯罪犯罪名。

上述案例表明,在实控人因行贿受贿行为招致刑事判决的过程中,对拟上市公司将产生“中止”审核的影响,此中止期间长短不定;对已经上市的公司来说,不仅对公司治理产生直接影响,同时往往以“单位行贿罪”形式出现,导致上市公司与实控人的双罚,而这一事件的发生同时也会伴随着其他风险,例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完整、真实,在信披的时间差中,上市公司其他董监高又是否进行了内幕交易招致新一轮处罚、甚至犯罪。

随着《证券法》的实施,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应该以更敏感、更快速的方式应对,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事实,而不能以交易所多次、多维度下发监管函、问询函才予以公布。这类行为只会被认定为资本市场的失信者,从而引发上市公司股价与行政处罚的二重损失,更毋庸在某些重大重组环节所引发的不必要损失。

另外,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需要加强注意资金占用方面的合规性。在今年1月28日,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对占用担保开展整改,严厉查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5月31日晚间,证监会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以规范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详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解读,强调部门协作,加强查处力度!)只有从各个关键节点去防范、做好预案,同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灵活处理,才能将风险事件发生可能降到最低,同时将对上市公司的损害降到最低。

参考文章

【1】《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解读,强调部门协作,加强查处力度!董案与新规

【2】《2022上市公司实控人犯罪报告》2022年4月 董案与新规

【3】拍案惊奇!为了这事,腾信股份原董事长被判入狱5年半!王子霖 上海证券报

【4】腾信股份近几月陷多事之秋 加强风控管理或刻不容缓

【5】腾信股份:2021年亏损1.00亿元 中国证券报

【6】伊品生物董事长被爆行贿200万冲刺IPO两换辅导商最终却夭折 和讯股票

【7】祖名股份IPO问题多:法人蔡某曾卷入受贿案,短债风险犹存,七年波折上市难出江浙沪?和讯股票

【8】今年首家A股上市券商来了!东莞证券历时7年,IPO过会!还有10家在路上 胡飞军 券商中国

【9】葵花药业原董事长持菜刀砍前妻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11年刑期 经济观察网

【10】北方长龙IPO拟募6.8亿七成用于“买地盖楼”陈跃两度因行贿入狱一股独大存内控隐忧 长江商报

全文到此为止,如果喜欢,请点下“在看”或者分享到朋友圈。

往期阅读:

董法 | 东方卫视专访我团队瑞幸案:首例中概股在国内外同时索

董法 | 巴伦专访:直击瑞幸被查 ,8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董法 | 全网首发中国特色集团诉讼,证券代表人诉讼——新规解读

董观 |《2021 反洗钱犯罪报告》发布


万香科技IPO历经一年半,因实控人行贿被否!拟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刑对IPO影响有多大?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