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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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7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博士、*ST鹏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3、鹏博士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我会决定:对鹏博士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院。索赔条件为:

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ST鹏博股票,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ST鹏博士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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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博(鹏博士)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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