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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我们代理的部分案件已被杭州中院正式受理,并入选示范案件,本周再次代理部分股民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案情回溯,2024年4月30日,*ST银江发布《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整改完成的公告》等一系列公告。

公告显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ST银江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外, *ST银江自认2023年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4日,*ST银江发布《关于募集资金被冻结及违规使用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需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合计25,000.00万元。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明确取消前置程序。”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ST银江维权入口)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3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网上公开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银江技术索赔案持续推进 又有股民提交起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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