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东洋(维权)

“近日,青岛中院就投资者诉*ST东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1月25日晚,北京时择

据介绍,由于*ST东洋涉及多个违规事项,本次庭审原、被告双方最大的争议在于,投资者赔偿是否应该

除了揭露日之争外,*ST东洋还提出因果关系、系统性风险等抗辩理由,试图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均未出判决结果。后续法庭还可能会再次安排庭审。

回溯前情,投资者向*ST东洋提起索赔,针对的是2019年9月30日,*ST东洋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证监局认定*ST东洋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包括关联方的大额资金占用、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以及多份定期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仅大股东东方海洋集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一项,就发生了多次。截止2018年年末,东方海洋集团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8.16亿元,而这些资金占用均未及时披露。

此外,*ST东洋还存在未披露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事项,在2016-2018间的多份定期报告中少计大额借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款等,以及多计银行存款等违规事项。

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又被立案调查,至今尚未出调查结论。

凡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买入东方海洋,且2019年1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或⑵ 凡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间买入东方海洋,且2019年5月7日及之后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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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证券索赔案再开庭 投资者律师主张分段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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