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答了多条投资者提问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公司对经销商持股平台是怎样看待”时,绝味食品表示,公司暂无经销商持股平台请问贵公司高管较少是怎么回事?绝味食品回复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设定公司高管,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规定请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请问信披违规到底是什么问题?能否具体说明?公司股价如此下跌是否有应对措施?公司被立案调查是否有ST甚至退市风险?对此,绝味食品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继续推进回购方案的执行,敬请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公司回购股票到什么程度了,结束了吗?绝味食品称,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83.44万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87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40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持有绝味食品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绝味食品成立于2008年,上海聚成企业发展成员,位于湖南省长沙市。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