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8月26日,绝味食品(603517)股价报收于12.41元/股,涨幅2.73%前一个交易日,即8月23日,绝味食品盘中触及11.93元/股,创近年来股价新低消息面上,绝味食品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尚不清楚绝味食品被查的具体原因,但公司此前曾先后被湖南证监局、上交所“点名”2023年4月,湖南证监局对绝味食品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湖南证监局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2、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3、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2023年8月,绝味食品因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及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