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8月26日,绝味食品(维权)盘中上涨2.07%,截至10:56,报12.33元/股,成交8900.39万元,换手率1.18%,总市值76.44亿元资金流向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入47.84万元,特大单买入103.14万元,占比1.16%,卖出253.53万元,占比2.85%;大单买入1606.25万元,占比18.05%,卖出1408.02万元,占比15.82%。
绝味食品今年以来股价跌52.69%,近5个交易日跌4.20%,近20日跌13.96%,近60日跌31.16%今年以来绝味食品已经1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登上龙虎榜为8月16日,当日龙虎榜净买入-169.22万元;买入总计538.32万元 ,占总成交额比15.84%;卖出总计707.53万元 ,占总成交额比20.82%。
资料显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608室,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上市日期2017年3月17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休闲卤制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新年报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鲜货类产品79.44%,鲜货类产品:禽类制品61.67%,其他13.42%,鲜货类产品:蔬菜产品9.36%,鲜货类产品:其他产品8.03%,包装产品3.89%,其他(补充)2.11%,加盟商管理1.14%,鲜货类产品:畜类产品0.38%。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绝味食品所属申万行业为:食品饮料-休闲食品-熟食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小盘、休闲食品、增持回购、融资融券、MSCI中国等截至3月31日,绝味食品股东户数4.44万,较上期增加9.80%;人均流通股49股,较上期减少10.56%。
2024年1月-3月,绝味食品实现营业收入16.95亿元,同比减少7.04%;归母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增长20.02%分红方面,绝味食品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9.82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7.73亿元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4年3月31日,绝味食品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四大流动股东,持股1645.24万股,相比上期增加349.34万股。
交银成长混合A(519692)位居第六大流动股东,持股689.89万股,相比上期增加62.0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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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