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2024年8月22日,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产品名称是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7237期;委托理财金额为1.3亿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38%,产品期限30天,预计收益金额25.43万元。

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产品收益类型是保证收益型,产品起息日:2024年8月23日,产品到期日:2024年9月22日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绝味食品称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99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根据准则要求,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财务费用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3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期末(即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4.02%。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风险提示显示,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4009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持有绝味食品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绝味食品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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