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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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晚,金通灵(300091)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通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可发起索赔。(金通灵维权入口)

4月12日到2023年7月1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鹏博士维权入口)

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01200810965495)


金通灵(300091)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鹏博士(600804)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增加索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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