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股东投诉

  合作社被税务注销

  叶先生说,他和多名股东合伙,在瑞安飞云街道某村运营一个农业项目,成立了“瑞安市老师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合作社已经开了快3年,每年都依法报税缴税。

今年12月5日,合作社的财务在网上报税时,发现无法申报。第二天,叶先生来到瑞安市税务局飞云税务分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家合作社已被税务注销。工作人员提供了“清税证明”及税务网络系统有关信息的截图。

记者在该信息截图上看到,注销原因一栏写着“依法解散”;注销代理人姓名一栏写着“陈某某”。

“我们的公章、身份证都在,也没给过任何人授权,他们有什么权力未经允许注销我们合作社。”叶先生说,他作为合作社的法人代表,根本不认识那个注销代理人陈某某。

  税务答复

  市监部门发来信息

  12月9日,记者与叶先生来到瑞安市税务局飞云税务分局。该分局值班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接待了叶先生。

一名税务工作人员说,他们之前已提供给叶先生相关材料,之所以给合作社办理税务注销,是因为接到了市监部门的注销信息,他们的系统根据这一信息进行“自动注销”。

值班领导解释,在“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改革下,纳税人要注销企业,可以直接到市监部门发起注销申请,对方再把信息通过系统发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确认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等款项结清后,可出具《清税证明》及办理税务注销,纳税人再凭《清税证明》向市监部门申办注销登记。

  他解释,这种改革的初衷也是为方便企业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

  市监答复

  未发送过注销信息

  随后,记者与叶先生来到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

注册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询“瑞安市老师伯农民专业合作社”。她说,系统显示,这家合作社营业执照没被注销,没有异常情况,也没有警示信息,他们没收到过这家合作社的注销申请,也没向其他单位发送过注销信息。

  为何飞云税务分局表示收到过市监部门的注销信息呢?

注册分局工作人员解释,现在申请人不用走到分局来,可直接通过“浙江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申报注销企业,申请人登录这个平台后,提交注销申请并公示后,注销申请会自动推送至市监、税务、人社、海关等部门,“等(注销申请)公示满45天后,你才完善你的注销信息,提交上来,我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这名工作人员建议叶先生找注销代理陈某某了解情况。

  街道答复

  提交名单时出错了

叶先生回忆,自己曾联系过注销代理人陈某某,她自称是飞云街道办事处临时聘用人员。

  为揭开谜底,记者与叶先生来到飞云街道办事处。

刚到办事处门口,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卓志初拦住叶先生。她说,叶先生所投诉的事属于她经办的事项。据介绍,今年10月,瑞安市人民政府下属的农提办下发《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注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调查排摸的基础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进行注销。而飞云街道将“空壳社”整理成名单后,直接交给注销代理人陈某某,由她负责把名单信息上传到相关网络服务平台上。

  在记者的要求下,卓志初通知陈某某赶到农业农村办公室。

陈某某当面向叶先生道歉并解释,是自己提交信息时出了问题,把不应该被注销的“瑞安市老师伯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提交进“浙江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了,希望能“大事化小”。

叶先生表示,他不打算针对某一个人,只想要个合理的说法,在没经过他们的同意下,合作社竟然“说被注销就注销,说恢复就恢复”,那么他们及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一个注销代理上传信息就能注销他人企业,这系统是不是有漏洞?

  他希望上述三个部门在商议后,能给出合理解释,这个责任到底由哪个部门承担,并希望最终负责的部门出具书面道歉信。

来源:温州晚报2019-12-11


调查:农民合作社被注销  股东投诉“我们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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