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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600804
01
哪些人可以索赔
于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7日之间购买鹏博士(ST鹏博士,600804)股票,并于2023年7月18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02
案情介绍/进展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鹏博,600804)在2024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依据《决定书》认定情况,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为鹏博士(*ST鹏博,600804)的关联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之签订的关联交易以及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2份重大合同,属于重大遗漏;另外,公司2012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集信息以及索赔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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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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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067777),具有二十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长期研究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政策,现专注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领域的中小投资者索赔维权,曾经办理京天利、海润光伏、安硕信息、大智慧、方正证券、保千里、山东墨龙、尔康制药、万家文化、超华科技等众多股票索赔案件,为大量股民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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