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亿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现金红利(含税)。

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以董事会审议日当前公司总股本6.2亿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33万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2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45%。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涉及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40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持有绝味食品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绝味食品参与招投标项目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37条,专利信息29条。

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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