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由于证监会在进行IPO审核时,关注的是业绩下滑是否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一些业绩变脸公司为满足发行条件而弄虚作假的可能。对于这类公司必须让其直接退市。其次是加大对虚假信息披露以及信息披露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毕竟在IPO审核过程中,证监会关注的是业绩下滑的原因是否充分披露、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因此,如果信息披露不真实,该揭示的风险并没有揭示,这必然会给新股投资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
此外,业绩变脸公司上市后所涉及到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也需要尽快跟上。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家业绩变脸公司上市了,信息披露也符合要求,但该公司上市后连续三年亏损导致企业退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成了一个难题。但这个问题又必须解决。不然,业绩变脸公司上市,就会为最终损害投资者利益埋下隐患。
因此,在业绩变脸公司上市问题上,A股市场还需谨重对待。一方面是尽量避免或减少业绩变脸公司上市,另一方面是加快相关的法制建设。不能让投资者成为业绩变脸公司上市的买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