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30 日,广汇物流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 号)。
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28.94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7.65%,虚增营业成本 20.13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6.22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8.52%;2023 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2.65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9.23%,虚增营业成本 1.94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5559.78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5.98%。
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导致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赵强自 2022 年 8 月起任广汇物流董事长,负责广汇物流全盘工作,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刘栋自 2023 年 2 月起任广汇物流总经理,负责广汇物流经营层全面工作,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高源自 2019 年 2 月起任广汇物流财务总监,分管广汇物流财务工作,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广汇物流 2023 年半年度确认相关房地产项目业务收入无交付资料等异常情况,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康继东自 2022 年 8 月起任广汇物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王玉琴 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广汇物流副总经理,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王国林自 2023 年 2 月起任广汇物流监事会主席,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何海自 2022 年 8 月起任广汇物流副总经理,知悉广汇物流 2022 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未充分关注 2023 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广汇物流相关公告、相关房地产项目预售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交付资料、财务资料、询问笔录、会议资料、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证监会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广汇物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 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20 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盘时持有广汇物流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广汇物流共对外投资了 19 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 114 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 4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