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2024年9月6日晚间,国中水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5、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6 号),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国中水务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证监会拟对国中水务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业绩方面,2024年8月30日国中水务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49.47万元,同比下降2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万元,同比下降89.26%。

录,暂定::于2019年4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国中水务,且在2024年8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国中水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了解参与索赔。

国中水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目前国中水务收到的是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国中水务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不久之后就会下达。

附图:国中水务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截图


国中水务索赔: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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