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ST旭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32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0号),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本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
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旭蓝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ST旭蓝股票(证券简称:ST旭蓝;证券代码:000040)2024年8月30日、9月2日、9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天眼查显示,ST旭蓝曾用名: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年,北京东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