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8月29日,投资者服务中心召开“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研讨会”。
本次会议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有力贯彻,进一步深化了健全退市过程投资者保护的理解认识,探索形成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更好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环境。
一段时间以来,上市公司退市受到市场高度关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落实新“国九条”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退市过程中投资者保护,对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新“国九条”是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保护是实践党的人民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把投资者保护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方面的重要环节。
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是投资者赔偿的前提条件;对于存在过错的责任主体,投资者可以依法通过起诉、调解、仲裁等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利。
退市情形多样化,要充分认识并妥善处理好不同类型上市公司退市与投资者民事赔偿的关系,注重退市过程投资者保护的动态分析,坚持过错赔偿原则。
在突出重大违法民事赔偿实践基础上,探索创新中小投资者诉讼机制,强化对重大违法退市责任追究,全面推进中小投资者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合力。
除投资者自主救济外,要继续加强执法司法高效协同,在民事追偿方面加大对违法犯罪“首恶”的精准追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综合运用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仲裁、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股东代位诉讼等多种救济方式;健全完善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与司法审判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探讨建立退市投资者保护评价机制,最大化实现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的投资者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
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言浩到会致辞,投资者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勇对会议进行总结。(央广资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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