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9月13日,联创股份盘中下跌5.02%,截至10:05,报5.11元/股,成交2.42亿元,换手率4.35%,总市值54.62亿元资料显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9层909室,公司主要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聚氨酯和氟化工产品,致力于绿色化学品的推广,拥有亮眼的技术研发成果,并以此为基础发展了以聚氨酯新材料、第四代制冷剂等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链。
公司拥有有效专利技术82项,参与制定国标17项,行标13项,并多次被列为百强企业,并获得全球TOP20氟化工企业等荣誉称号截至6月30日,联创股份股东户数8.86万,人均流通股1.2万股2024年1月-6月,联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减少18.40%;归属净利润-1272.26万元,同比减少153.54%。
本文源自金融界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