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内控频出问题的*ST海越(600387),交出了不算亮丽的2024年中报业绩,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两名董事表示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今年上半年,*ST海越营收下滑20%以上,归母净利润减少超过30%,扣非净利润微增3%出头。
而现任非独立董事王侃、期内离任独董沈烈,均对公司中报无法保真、保准、保完整,原因均指向公司近年连续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内控缺陷严重且始终未能有效彻底整改沈烈还表示,曾建议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中介对公司上半年的大额资金进出及结存情况(尤其是与关联方之间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但因种种原因未得到支持和落实。
今年上半年提出书面辞职的沈烈,此前还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王侃也指出,公司未能根据建议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上半年大额资金进出(尤其是与关联方之间的)进行专项审计,尊重和参考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认为目前较难评估公司的内控整改和资金占用现状。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事实上,*ST海越已经两次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起因均为资金占用2022年11月11日,ST海越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而遭监管处罚,并引发投资者索赔,浙江省高院此前对相关投资者索赔案件已作出有利于投资者的终审判决。
2023年10月9日晚,公司又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处罚书,显示在2021年,公司将资金通过供应商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期间占用公司资金,但未按规定进行披露,不过上述资金占用款项目前已归还。
同时,2021年、2022年,公司将资金占用行为虚构成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成本、营收与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根据*ST海越三次延期后于6月底完成的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自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主要包括: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规则的理解存在偏差,未能及时有效地识别关联方,在新业务的拓展中,对资金支付的风险评估、风险预防与及时的风险应对存在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6月而受行政处罚,那么,相关受损投资者可能新增一个可诉讼索赔时间段。
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海越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2023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购买过*ST海越股票,且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