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2024年9月13日晚间,联创股份、朗源股份、*ST银江三家上市公司均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其中,联创股份、朗源股份两家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了自查情况说明。
联创股份就证监会立案事项经过公司自查的情况说明如下:2022 年 11 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3 刑初 1 号《刑事判决书》,2023 年 10 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刑终 354 号《刑事裁定书》。
上述判决认定公司此前收购的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公司收购上海鏊投股权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该事项导致公司获取的上海鏊投财务报表信息错误,导致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存在差错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朗源股份表示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参与虚假交易,公司前期已进行了积极整改如后续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ST银江虽未在公告中提及被证监会立案的原因,但此前公司2023年财报非标,且进行了会计差错的更正,已有投资者针对*ST银江提起了索赔诉讼。
的交易记录,暂定:于2024年9月13日之前买入联创股份、朗源股份,且在2024年9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联创股份、朗源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条件。
*ST银江可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ST银江,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银江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了解参与索赔。
联创股份、朗源股份、*ST银江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考虑到目前并不确定联创股份、朗源股份的具体违规是否与此前已经曝光的违规相符合,且此前违规曝光后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价呈上涨态势,如果揭露日为违规曝光日投资者恐难索赔,因此暂定的揭露日为立案日,具体时段需要等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才能确定。
附图:联创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截图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