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ID:cailianpress),作者:林坚
两年间违规炒股亏损77万,又被监管处罚了20万,接近百万的损失,这对证券从业人员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9月13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一份出具给曹禕琛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内容,曹禕琛曾是开源证券的证券从业人员。
证券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证券账户内滚存收益,资金去向主要为曹禕琛个人银行账户。上述期间,“许某鸣”证券账户亏损约77万元。
罚单显示,两年间,“许某鸣”证券账户亏损77万元。
证监会称,曹禕琛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对曹禕琛处以20万元罚款。证监会表示,调查过程中曹禕琛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整体来看,因为违规炒股,算上亏损的以及监管处罚的,曹禕琛“亏”了百万元。
截至目前,中证协官网已无曹禕琛的执业注册信息,但即使离开岗位,任职期间存在的违规行为也免不了被罚。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为防范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不当行为,券商应加强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监控,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券商员工违规炒股亏百万不在少数
记者注意到,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亏损的案例着实不少。中证协近期在业内通报了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行贿犯罪、违规炒股相关案例,其中案例二就披露:在证券公司从业期间,孙某春因接受客户委托操控股票账户交易,被河北证监局警告并罚款。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违规期间,账户成交金额7587.76万元,累计亏损145.33万元,孙某春未获取违法所得。
案例六也披露,赵某军在证券从业期间,私自使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买入卖出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13亿元,实际亏损71.51万元。
此外,今年6月,重庆证监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证券从业人员何希的违规买卖证券行为作出处罚。根据决定书内容,何希在2014年12,何希控制并使用这两个账户,交易金额分别达到16702.12万元和8344.7万元,总计亏损超过百万元。
今年3月29日,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财富经理边书元利用自有资金及他人资金,控制使用“孙某英”平安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9亿元,亏损474.05万元(税后)。
可以看到,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证券法》的基本要求。近年来,监管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证监系统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着力构筑“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易董数据显示,年内已有45条与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炒股及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有关的罚单,涉及多家头部券商。不过随着肉眼可见罚单数量变多,违规炒股事件开始明显变少。
监管重申从业人员勿要触碰违规炒股“红线”
2024年,监管突出严监严管、强本强基,从严传导监管压力,多次重申从业人员勿要触碰违规炒股“红线”,并要求券商督促从业人员坚守合规底线。证监会在今年2月时表态,下一步,将坚持系统思维、举一反三,持续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协同行业协会持续深入开展工作。
今年8月底,财联社记者获悉并报道,有券商在甄别员工违规炒股的严查行动中,发现至少百名员工存在以他人(亲人)账户名义炒股情况。目前从监管出具的追罚来看,即使离职,一旦证券从业人员有过违规炒股,就大概率难逃处罚。
记者最新拿到的一则券商下发给员工的警示教育通知中提到,“为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股票行为的决策部署,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并进行警示教育,以促进全体从业人员持续增强合规意识、巩固合规理念,现决定开展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及违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记者了解到,证监系统着力构筑“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并提出了三个具体安排方向: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落实全员合规管理,实现对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一体化垂直管理,各证监局将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完善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规则,督促机构健全投资申报、审查、监控、惩戒等内控制度,完善投资行为管理机制,进一步堵塞证券从业人员监管制度及执行中的漏洞。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管控不力的机构从严问责,对违规人员强化立体化惩戒体系,构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加强违规行为的通报警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三是持续净化行业生态。坚持“两个结合”,深入开展行业文化建设综合治理,督促机构切实做到“不逾越底线、不唯利是图、不急功近利、不脱实向虚、不胡作非为”,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操守准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加快形成从业人员管理“严”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