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记告显示,联创股份2024年9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公司此前收购的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收购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导致其获取的财务报表信息错误,进而导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存在差错此外,联创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因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李洪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存在未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
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除了被立案调查以外,在业绩方面,联创股份也面临困境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下降18.40%;归母净利润亏损1272.26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376.31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