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雷达财经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2024年9月18日,联创股份融资融券信息显示,当日融资买入1747.56万元,融资偿还3173.99万元,融资净偿还1426.43万元值得关注的是,联创股份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联创股份称,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凡是在2018年4月14日至2022年11月2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1月20日收盘时持有;或在2024年9月13日收盘时还继续持有联创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99)进行索赔登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联创股份于 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联创股份称,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天眼查显示,联创股份曾用名: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成员。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