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炒股亏了钱,
把上市公司告上了法庭,
结果还赢了……
凤凰宁波搬砖小分队刚听到这消息的时候,
手里的瓜子掉了一地,
炒股亏了还给赔钱!
这种财大气粗的好股,
就算砸锅卖铁咱也得买买买啊!
然而,在这种人生大事面前,
朋友们还是要保持理智的!
股民炒股亏钱得到理赔,这事另有隐情。
且听凤凰宁波慢慢和你说~
▽
近日,宁波12位股民收到来自江苏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并可获得上千万元的赔偿,这场历经10个月的官司,总算是尘埃落定。
2015年12月1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来自宁波股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通过调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于2012年2月17日借壳ST申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2015年1月22日海润光伏前三大股东杨怀进、紫金电子、九润管业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以下简称《分配提案》),称“基于海润光伏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海润光伏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海润光伏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以海润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15749783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2015年1月23日,海润光伏公开披露了上述《分配提案》。
2015年1月23日海润光伏披露《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分配预案》),称“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海润光伏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前三大股东杨怀进、九润管业、紫金电子提议以海润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15749783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上述三名股东承诺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与全体董事进行沟通,董事均已知悉并同意该分配预案……公司9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文件,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投赞成票。”
宁波毛某等12位股民作为投资人,在阅读海润光伏的上述公告披露文件后,出于对海润光伏的信任以及从公告中体现出公司良好的运营情况,于2015年1月23日多次买入海润光伏公司股票。
2015年1月31日正当股民们期待着有良好的回报时,2015年1月31日,海润光伏披露了《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亿元左右”。
同年2月14日海润光伏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虚假陈述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通字1501 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凤凰宁波采访时认为,海润光伏上述两个时间点披露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属于法律规定的虚假陈述,股东作为海润光伏的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分配提议》的行为应被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人,海润光伏的行为导致了海润光伏公司股价波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可以认定海润光伏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5年1月23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5年2月14日,我方当事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虚假陈述揭露日之间购买了海润光伏股票,并于2015年2月14日后仍持有或卖出,造成损失。我方当事人遭受的投资损失巨大,与海润光伏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具有法定因果关系。
据悉海润光伏共收到519起股民索赔案件,索赔金额近亿元。
炒股炒股,结果炒出这种烦心事,
发生在谁身上,心里都添堵~
凤凰宁波搬砖小分队只想对
广大的股民朋友们说上一句:
炒股不易,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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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挺
编辑:李翌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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