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盾网简讯:近期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来自沈阳市的黄姓股民(A股投资者)针对联创股份(300343)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损失惨重,持有1个多月。”目前该维权咨询已被律师接受,目前正在办理中,股盾网(www.lawyerwh.com)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索赔进度,相关索赔仍在持续征集中。
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索赔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索赔维权征集。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本页面部分内容来自网上新闻以及部分网友评论,仅供参考,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律师会在诉讼中全力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已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和所在地址。
曾经有投资者对此特别提醒:【法律无灵,钱神作祟】(谚)灵:灵验。作祟:捣鬼,作怪。法律失去了作用,那是金钱在作怪。指执法人员如果接受贿赂,执行法律就不会公正。还有投资者表达个人观点:那天午时我做了个梦,我到了他的家,走出那房子的时候,我以为我会醒来,谁明白,原先有些梦是永远不会醒的。――《重庆森林》。。
股民索赔咨询电话(微信)13538024498,网址:www.lawyerw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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