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盾网简讯:近期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汕头的证券投资者福女士(A股投资者)针对联创股份(300343)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重大损失,持股3个多月。”目前该维权已被维权平台律师接受,股盾网(www.lawyerwh.com)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维权进度,相关维权仍在持续征集中。
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维权征集。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本页面部分内容来自网上新闻以及部分网友评论,仅供参考,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律师会在诉讼中全力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已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和所在地址。
曾经有A股投资者对此个人解读:入厨先洗手,上灶莫多言。还有投资者表达个人观点:四月八,鲜黄瓜。。
股民索赔咨询电话(微信)13538024498,网址:www.lawyerw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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