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未名医药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恒兴”)的通知,获悉厦门恒兴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
厦门恒兴本次质押数量237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8.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质押起始日是2024年9月25日,质押到期日2029年9月19日;质权人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质押用途是自身生产经营。
未名医药称厦门恒兴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股份质押系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8月2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未名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部门决定:一、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二、对潘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三、对罗德顺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四、对杨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五、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六、对赵芙蓉、丁学国、徐若然、张一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七、对赖闻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八、对方言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未名医药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