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楚远
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红相”或“红相股份”)发布公告表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告称:2024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有该公司债券或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ST红相涉嫌证券交易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红相股份 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卧龙(2023年12月红相股份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 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川卧龙提供的相关材料,相关客户、供应商及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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