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晚间, ST华鼎(601113)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上,公司此前已经有明确的控股股东真用资金的事项,此番又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不难猜测。
2019年8月31日,ST华鼎公告称经公司自查,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集团”)通过供应商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96,905,244.51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7%。
2019年10月8日,ST华鼎再发公告,称截至公告日,三鼎控股未在承诺期限即自 2019年8月31日起1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最终,华鼎股份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19年10月9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 华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处罚,股民也将得到获赔的机会。
值得留意的是,案件法定管辖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曾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代理过股民起诉上市公司索赔的胜诉案件,目前已经在浙江省胜诉获赔或者正准备起诉索赔的有祥源文化、圣莱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