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在北交所公开亮明态度后,10月11日晚,北京、上海、深圳、江苏四地证监局同时出手,针对三名投资者违规减持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购回、上缴价差、记入诚信档案。

北京证监局对投资者汪小清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监管措施。原因是,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永道”)大股东持有的股份93.2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3069.1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93.2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5196.9万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监管依规决定对其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晚,上海证监局对汪小清、孙肖文采取类似监管措施。据了解,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2222.4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3296.1万元。孙肖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股份80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1478.4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80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1755.4万元。

汪小清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监管措施。原因是其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百佳善达持有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甲科技”)股份20.69万股,交易金额99.73万元,于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百甲科技股份1.69万股,交易金额8.23万元。百佳善达系百甲科技持股比例5%以上的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前述股份后不满六个月即减持。

另一名投资者魏昌伟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类似监管措施。经查,该投资者名下证券账户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上市公司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鑫汇科”,证券代码:831167)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的26万股股份,买入金额409.76万元,并于10月9日将上述受让股份全部卖出,卖出金额合计434.98万元。

华信永道、艾融软件、百甲科技、鑫汇科均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北交所官网消息称,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北交所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并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

10月10日晚,北交所已发出多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和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汪小清、孙肖文、魏昌伟采取处罚措施。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交易所层面,这已是对违规减持行为的顶格处罚。

北交所表示,将有关线索移送证监会,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股份减持的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很快,相关上市公司所在地的证监机构当晚就同时行动,对违规减持的投资者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余伟认为,北交所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是在切实维护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有利于规范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减少或避免类似违规减持情况的出现。这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夯实北交所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同时,监管此次对违规减持行为的快速出手,也给相关群体提了个醒:违规后果严重,要依规办事。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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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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