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ST富润发布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ST富润面临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多重风险。
其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显示,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鉴于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比例为74.55%,且其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导致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
经查明,*ST(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某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某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收入3.6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65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3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0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2023年4月28日,*ST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事实系虚构业务、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公司已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ST富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二、对赵林中、江有归、付海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持有*ST富润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富润成立于1994年,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成员,位于浙江省绍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