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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下午,东方日升发布其与FOCUS FUTURA HOLDING PARTICIPAÇÕES S.A.(以下简称“FOCUS”)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东方日升已与FOCUS以及其控股股东Eneva S.A.达成全面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东方日升同意向FOCUS及其控股股东Eneva S.A.支付共计7,200.00万美元(约50,529.6万元人民币,汇率1美元=7.018元人民币)的和解金额
2、上述和解金额的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总和解金额的35.00%;
(2)2024年12月4日前支付总和解金额的21.65%;
(3)2025年3月14日前支付总和解金额的21.65%;
(4)2025年6月23日前支付总和解金额的剩余21.70%。
对于此次和解结果,东方日升表示,此前其已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仲裁裁决结果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本次仲裁和解的相关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至此,东方日升这场历经3年的合同纠纷案总算结束。
但数字新能源Dat多出32万美元。
和解比最初裁决的费用还贵。不过折合成人民币来说,由于美元汇率的下降,东方日升此次和解金额是要比ICC裁决结果少了873.7万元。
隐瞒2年未披露,结果却“打脸”
去年9月29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表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已裁决(终局裁决)。
根据ICC的仲裁裁决,经公司计算,裁决给客户FOCUS 716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14亿元。
东方日升这一消息可谓十分突然。因为在此之前,东方日升不仅未披露过与FOCUS的合同事宜。甚至纠纷产生后,仍在2021年、2022年两年的年报中都表示“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讼诉、仲裁事项”。2023年一季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中也没有提及此事。
很快东方日升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此前未披露的原因。
最终,东方日升以“此纠纷案中抗辩成功的可能性较大”、“前期FOCUS主张赔偿金额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考虑不全面,对于披露标准理解不足”等理由回复了深交所(详情请点击:东方日升回复深交所)。
简而言之,就是事出有因,并非故意隐瞒。不过东方日升也因“相关风险揭示不足”于去年11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了警示函。
之后,美东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东方日升向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撤销与FOCUS裁决的讼诉申请。
但在今年6月14日,东方日升表示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东方日升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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