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8 日,交建股份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交建股份实际控制人俞发祥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3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俞发祥立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收盘时持有交建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交建股份的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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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股份实控人收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或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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