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诺泰生物2024年10月24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3 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4 号)。
根据《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于2024年10月24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0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公司 2021年度技术转让相关事宜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回顾本案,公司此前因财务差错追溯调整两次遭监管警示2022年6月14日,上交所曾向诺泰生物下发监管警示函称,因2021年三季报中部分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经查明,更正后三季报归属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和净利润各调减1530万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的20.88%。
,于2024年10月24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0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诺泰生物及其实控人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内还可查看更多可索赔股票名单索赔区间诺泰生物:于2024年10月24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0月2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点击登记索赔?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